以文本方式查看主题 - 通信圈 (http://cntxj.net/bbs/index.asp) -- 问题求助 · 新手交流 (http://cntxj.net/bbs/list.asp?boardid=54) ---- [公告]请网友在发贴前仔细阅读论坛声明!!!! (http://cntxj.net/bbs/dispbbs.asp?boardid=54&id=2378) |
-- 作者:新月弯刀 -- 发布时间:2006/10/23 22:52:47 -- [公告]请网友在发贴前仔细阅读论坛声明!!!! 首先,要感谢大家长久以来对专网通信家园的支持。以及新朋友对专网通信家园的信任。家园的发展少不了各位网友的支持! 最近,因为本家园管理力度的加强,一些新来的朋友,由于不熟悉家园,导致一定的违规情况发生。很多敏感贴、广告贴、重复贴等影响家园日常运作的贴子很快会被版主及管理员删除或转移到回收站;由此造成了很多网友的投诉。但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家园的规范化也是使家园有序的发展的必要条件。特公布,《专网通信家园发贴规范》 一、请网友在发贴前仔细阅读家园声明,请各位发贴的朋友一定先仔细阅读。 二、请不要重复发贴。这里不光是指一个版块内的重复发贴,同样的帖子请不要在不同的版块发表。所以,请您在发贴前注意选择好发表的版块(如,您发现发错了版块,可在[ 意见建议 ]里申请帮助,我们会及时帮您解决)。 三、请保持语言文明。这里是一个祥和的家园,我们追求的是给广大网友提供一个心理休憩的空间,即便是您要拍砖,也请保持语言文明。我们相信,凭借着中华五千年的文化积淀所产生的文字,完全可以确保您用文明的语言来表达您的想法。 四、请不要发表包含有他站的连接内容或签名。这一点,主要从安全角度考虑,如果您发表的内容是需要通过连接求证的(某些时事、新闻等),请在您发表的连接旁边做详细的描述。 五、凡在本家园发表的内容,版权一律归为发帖者所有,若涉及版权纠纷,或引起的任何法律及道德上的责任均由发表者承担,本家园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对与违规的帖子,请广大版友不要跟贴。避免在删除的时候受连带之累,使自己的帖子删除量增长。 另,我们在删除或转移贴子时,我们会尽可能的通知到发贴者(广告贴除外);如有意见欢迎在 [ 意见建议 ] 版中提出。我们将会热心的回复您的提问。 再次感谢大家对专网通信家园的支持。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10-23 23:31:16编辑过]
|
-- 作者:zz -- 发布时间:2006/10/24 9:21:19 -- 绝对支持。 |
-- 作者:老大 -- 发布时间:2006/10/25 19:50:03 -- 说的好呀 |
-- 作者:弱者 -- 发布时间:2006/11/25 15:21:24 -- 支持! |
-- 作者:电筒人 -- 发布时间:2006/12/13 9:23:21 -- 无条件支持 |
-- 作者:客人 -- 发布时间:2006/12/27 12:32:17 -- 好啊。 ![]() |
-- 作者:大掌柜 -- 发布时间:2007/8/18 11:44:07 -- 支持 新人报道 |
-- 作者:新月弯刀 -- 发布时间:2008/8/1 10:07:45 -- 欢迎你 |
-- 作者:于力 -- 发布时间:2008/11/13 18:13:56 -- 支持,支持,支持,支持, |
-- 作者:龙剑 -- 发布时间:2008/11/15 23:32:37 -- 支持 |
-- 作者:就是喜欢丫头 -- 发布时间:2009/7/20 15:05:20 -- 丫头也支持! |
-- 作者:大炮炮灰 -- 发布时间:2010/11/5 10:24:31 -- 绝对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