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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一个 通信电源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http://cntxj.net/bbs/dispbbs.asp?boardid=73&id=4048)

--  作者:惠子
--  发布时间:2007/8/3 23:08:57
--  发一个 通信电源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湖南省电力公司
通信电源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试行)

湖南省电力公司
二○○六年八月


  目   录

1 总则 2
2 管理原则及职责 3
3 基本要求 4
4 运行维护工作要求 6
5 故障判断 9
6 附则 9
7 附录:通信电源主要技术性能要求及可靠性指标 10


1  总则
1.1  通信电源系统是保证通信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尤其要保障在电力系统事故时通信设备的不中断供电。通信电源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是电力系统通信专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1.2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在于阐明通信电源系统的管理、技术和运行维护要求,明确职责,加强对通信站电源系统的管理,不断提高通信电源和蓄电池的运行可靠性。
1.3  本规定适用于湖南电网通信站电源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各有关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1.4  凡接入湖南电力通信网的电力生产企业可参照执行。
1.5  引用标准
  DL/T 544-94《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
DL/T 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 637-1997《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
湘电公司生[2004]1067号《关于加强变电站蓄电池设计、订货、安装及运行维护要求的通知》
  湘电公司调[2004]73号《湖南省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
IEEE Std 1188-1996 《IEEE 推荐用于站用阀控铅酸(VRLA)蓄电池的维护、测试和更换方法》
  信息产业部YD/T 1051-2000 《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
  信息产业部YD/T 1058-2000 《通信用高频开关组合电源》

2  管理原则及职责
2.1  管理原则
2.1.1  通信电源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湖南电力调度通信中心是湖南电网通信电源运行管理的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通信运行维护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通信站电源系统运行维护。
2.1.2  各单位通信运行维护部门应设通信电源运行维护专责人。通信电源专责人应由经过电源系统理论和实践技术培训,具有一定通信站电源系统技术知识的通信专业人员担任。电源专责人全面负责所辖通信站电源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2.2   通信电源系统运行维护部门职责
2.2.1  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通信电源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条例、规定及有关技术措施,结合所辖范围通信站电源系统类型,制定相应的通信站电源系统运行维护实施细则及有关措施。
2.2.2  负责编制所辖通信站电源系统运行维护工作计划,经相应的主管部门审批后,报上级通信站电源系统主管部门备案并组织实施。
2.2.3  负责所辖通信站电源系统的运行统计并逐级上报统计报表;组织或参加电源系统障碍、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编写调查报告,落实整改措施。
2.2.4  参与所辖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合建通信站的电源系统的设计审查、施工监督及竣工验收。
2.2.5  组织实施所辖通信站电源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监督检查各通信站电源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情况。               
2.2.6  组织所辖范围电源系统技术培训、经验交流及技术攻关,应用和推广成熟稳定、技术先进的通信电源产品。

3  基本要求
3.1  110kV及以上变电站的通信站应具有独立的通信专用直流电源系统,不允许采用厂站直流系统经变换给通信设备供电。35kV变电站的通信站作为重要节点时,单独设置通信直流电源,其它情况可与35kV变电站的直流电源共用。
3.2  各通信站蓄电池组数、容量配置要满足有关规程规定要求。各通信站应有专用交流供电线路,交流电源不可靠的通信站的供电应列入当地供电部门保电范围,尽可能保证交流供电,同时应加大该通信站蓄电池容量,并配备其它备用电源。
3.3  通信高频开关电源整流模块应按N+1原则配置。
3.4  通信直流电源回路中各级保险的配置要满足系统和设备的要求。在通信站扩、改建工作中通信站运行维护部门应对通信直流电源回路中各级直流保险的实际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把关。
3.5  直接影响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同一条线路的两套继电保护和同一系统的两套安全自动装置配置的两套独立的通信设备,应分别由两套独立的通信电源供电,两套通信设备和通信电源在物理上应完全隔离。
3.6  通信站一般采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200Ah以上容量的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应放置在专用的蓄电池室内,不得组屏安装。
3.7  蓄电池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环境温度不宜超过30℃。要防止运行环境温度过高或过低造成蓄电池组损坏。蓄电池有温度控制要求的,蓄电池室必须安装空调。照明、通风设备应采用防爆型。
3.8  新购置的通信蓄电池组必须提供出厂内阻测试和容量检测试验报告。
3.9  新安装的通信蓄电池组必须进行内阻测试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校核蓄电池组的容量,并检查是否有发热和鼓肚现象。内阻超过平均值5%的蓄电池必须要求厂家更换。
3.10  通信站动力电源、设备电源、维护检修电源必须经分开关控制,严禁用同一开关控制供电。
3.11通信站的通信电源应具备完善的远端监测系统和必要的声响告警装置。
3.12  通信电源设备的防雷和过电压能力应满足《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的要求。

4  运行维护工作要求
4.1  通信电源运行维护部门应根据有关规程标准制定通信电源系统运行维护细则,运行维护人员应定期对通信站电源系统巡视巡检,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检修。省网干线、220kV及以上无人值班通信站巡视巡检间隔时间不大于1个月。
4.2  高频开关电源、交、直流分配屏巡视检查工作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各开关整流模块的浮充及均充设置值;
(2) 各开关整流模块是否正常均流;
(3) 所有监控模块上的设置如时钟、低压保护、温补及自动均充是否正确;
(4) 直流回路中各级保险配置情况、交/直流电源线温度是否正常;
(5) 所有告警指示灯及显示屏是否正常显示;
(6) 交、直流分配屏工作状态、指示是否正常;
(7) 对于电源系统输入/输出侧的防过电压、过电流器件应进行重点检查,是否正常。
4.3  蓄电池巡视检查工作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清洁蓄电池表面尘埃;
(2) 检查连接处有无松动、发热和腐蚀现象(及时清理,做好防锈措施);
(3) 检查电池壳体有无渗漏和变形;
(4) 检查极柱、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逸出;
(5) 测量各电池单体浮充电压,蓄电池组浮充电压。蓄电池组平时应处于浮充状态,浮充电压采用说明书规定的上限值。
(6) 检查环境温度与浮充电压值是否合适,下表是环境温度和单体电池浮充电压对应参考表(准确数据参考电池生产厂商提供的数据):
环境温度(℃)
浮充电压(V)
0~9
2.29
10~19
2.26
20~29
2.23
30~39
2.20
4.4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蓄电池组进行补充充电(充电方法、充电电压按厂商说明书规定进行):
   (1)有两只及以上单体电池浮充电压低于2.18V;
   (2)蓄电池组放出了20%及以上的额定容量。
4.5  每年对蓄电池组各单体电池进行一次内阻测试。如果蓄电池内阻偏离出厂值或整组平均值20%以上,则应安排整组蓄电池进行容量核对性试验。当单体内阻值超过基值50%以上时,应立即更换该单体电池。更换电池时要考虑内阻匹配的原则。在更换电池数较多(3只及以上),而未能找到内阻较好匹配的电池时,应该考虑更换整组电池。
4.6  新安装的阀控密封蓄电池组,应进行全核对性放电试验。运行了六年以后的蓄电池组,每年做一次核对性放电试验。经过三次全核对性放充电且容量达不到额定容量的80%的蓄电池组应安排更换。充放电试验结束后,应及时对蓄电池组进行均衡充电。上述试验结果均应建立专项记录,并存档备查。对地处高山偏远易发生冰冻的独立通信站,在冰冻前,这些站点的蓄电池应提前做好充放电容量校对试验。
4.7  各通信电源运行维护单位应按照湖南省电力公司生【2005】33号《关于发布蓄电池测试设备入围厂家名单的通知》文的要求,配备齐有关蓄电池测试仪器仪表设备。
4.8  蓄电池使用维护注意事项
(1)进行蓄电池使用和维护时,应使用绝缘工具。电池上面不可放置金属工具;
 (2)不得使用任何有机溶剂清洗电池;
(3)不可拆卸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的安全阀或在电池中加入任何物质;
(4)不可在电池附近吸烟或使用明火;
(5)不可使用异样或劣化电池;

5  故障判断
  当设备出现主要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不检修将影响设备和系统正常工作的情况,则判定为设备故障。主要电源设备发生如下情况时判定为故障:
(1) 整流设备:不能输出额定电流、电压超出允许范围、杂音电压高、稳压精度低于规定值、影响设备和系统工作或安全的告警、保护性能异常等。
(2) 配电设备:不能输出额定电流、电压变化超出规定范围、动作失灵、影响设备和系统工作或安全的告警、保护性能异常等。
(3) 蓄电池组:蓄电池组出现落后电池或电池出现渗漏现象。
 
6  附则
6.1  本规定解释权属湖南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6.2  本规定自发颁之日起施行。

附录:通信电源主要技术性能要求和可靠性指标
1  主要技术性能要求
1.1  高频开关整流电源
1.1.1  交流输入电压允许变化范围:额定电压值(220V或380V)的+5%~-10%,即:220V(单相): 187V~242V
                         380V(三相): 323V~418V
1.1.2  交流电频率允许变动范围:额定值的±4%;电压波形正弦畸变率≤5%。
1.1.3  通信设备直流输入端子处-48V电压允许变动范围:-40~-57V。开关电源输出直流电压可调节范围:浮充工作方式时直流输出工作电压的范围为45.6~56.2V;均衡工作方式时直流输出工作电压的范围上限值应为57.6V;电源的直流输出电压值在其可调节范围内应能做到手动或自动可调。
1.1.4  能自动稳压,并具有浮充/均充方式自动转换功能。
1.1.5  同型号整流模块应能并联工作,并且具有按比例均分负载性能,不平衡度≤±5%输出额定值。当某整流模块出现异常时,应不影响电源系统的正常工作。
1.1.6  有适合阀控电池温度补偿要求的自动调压功能。
1.1.7  有电压或电流软启动性能。
1.1.8  -48V直流电源输出端子处杂音电压指标:
   电话衡重杂音电压:≤2mV(符合ITU-T建议O.41条件)
   峰-峰值杂音电压:0~300Hz≤400mV
   宽频杂音电压:3.40~150kHz≤100mV有效值
          150kHz~30MHz≤30mV有效值
1.1.9  稳压精度:不超过直流输出电压整定值的±0.6%。
1.1.10  高频开关组合电源的效率应不小于83%,功率因素应不小于0.92;电源的中线电流应小于相线电流的30%。
1.1.11  设备监控性能
(1)实时监视被控设备工作状态;
(2)采集和存储被控设备运行参数;
(3)按照监控中心的命令对被控设备进行控制。
遥控:浮充/均充转换(可选)和开/关机。
遥信:交流配电主要开关的状态,交流输入、直流输出过、欠压告警,熔断器告警,整流模块的浮充/均充状态,故障告警。
遥测:交流输入、直流输出电压、电流及整流模块的输出电流、蓄电池充放电电流。
1.1.12  监控单元通信接口要求:具有两个及以上独立的RS484/422和RS232通信接口,厂家应提供相适应的通信协议,测试通信是否畅通或转换成与其相适应的协议。
1.1.13  过、欠电压保护性能
        (1)交流输入过、欠电压保护
         电源应能监视电网电压的变化,当交流输入电压值过高或过低,可能会影响电源安全工作时,电源可以自动关机保护;当电网电压正常后,应能自动恢复工作。电源的交流输入为三相时,一般应具有缺相保护性能。
        (2)直流输出过、欠电压保护
         电源直流输出电压的过、欠电压值可由制造厂根据用户要求设定,当电源的直流输出电压值达到其设定值时,应能自动告警;过压时应能自动关机保护;故障排除后,应能人工恢复工作。
1.1.14  直流输出电流的限制性能
        电源应具有直流输出电流的限制性能,限制电流范围可在其标称值的50%~105%。当电源直流输出电流达到限流值时电源仍应正常工作。
        电源的直流输出电流除限流性能外,一般还应有过流与短路的自动保护性能,过流或短路故障排除后应能自动恢复正常工作状态。
1.1.15  交流输入电源转换
        有两路输入电源倒换时,应具有手动或自动转换装置。自动转换时,应具有电气和机械联锁装置。
1.1.16  低电压时蓄电池保护功能
        根据用户需要,直流配电部分可以在蓄电池电压低时自动切断蓄电池输出,而在该设备的输出电压升高后自动或人工再接入蓄电池。
1.1.17  保护接地装置
        配电部分的保护接地装置与金属壳体的接地螺母应具有可靠的电气连接,且应有明显的标志。
1.1.18  熔断器保护性能
        电源为限制某些故障的进一步扩大,输入输出电路应具有熔断器保护装置。
1.1.19  告警性能
        电源在各种保护性能动作的同时,应能自动发出相应的可闻可见告警信号,即铃(或蜂鸣器)响、灯亮。同时应能通过通信接口或相应端子将所需告警信号送至机外告警设备,告警信号应能区分故障的类别。
1.1.20  满足绝缘、电磁干扰、抗雷击能力、噪音、外观、温度、湿度、振动等相应要求。

1.2 直流配电设备主要技术要求
(1) 负荷分路及容量根据系统要求确定。
(2) 在低阻配电系统中,直流屏带额定负荷时,屏内放电回路电压降≤500mV。
(3) 应有过压保护、过流保护、低压告警、欠压告警和输出端浪涌吸收装置。
(4) 对于干线和重要的通信站,应酌情考虑是否采用低电压电池切断保护功能。
1.3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主要技术要求
(1) 蓄电池容量是以10小时率放电容量C10为100%作为额定容量。10小时率容量第一次循环放出容量≥95%C10;第三次循环放出容量≥100%C10。3h和1h率的容量应分别在第四次和第五次以前达到,放电终止电压符合下表规定。
放电率(h)
电池容量的百分数(Ah%)
放电电流倍数
终止电压(V)
10
100
1.0
1.80
3
75
2.5
1.80
1
55
5.5
1.75
(2) 气密性:蓄电池应能承受50kPa正压或负压而不破裂、不开胶,压力释放后壳体无残余变形。
(3) 大电流放电:电池以30I10A放电1min,极柱不应熔断,其外观不得出现异常。
(4) 密封反应效率:蓄电池密封反应效率≥95%。
(5) 防酸雾性能:电池在正常工作过程中应无酸雾溢出。
(6) 安全阀要求:安全阀应有自动开启和自动关闭的功能,其开阀压应是10~49kPa,闭阀压应是1~10kPa。
(7) 蓄电池充电性能:
蓄电池在使用前一般应进行补充充电,在25℃±5℃时单体蓄电池以2.35V进行充电(充电方法、充电电压以厂商说明书为准)。
蓄电池浮充电单体电压为2.23~2.27V。
蓄电池均衡充电单体电压为2.30~2.35V。
蓄电池最大充电电流≤2.5I10A,各项指标应正常。
(8) 蓄电池端电压的均衡性:由若干个单体组成一体的蓄电池,其各单体间的开路电压最高与最低差值≤20mV。
(9) 防爆性能:蓄电池在充电过程中遇有明火内部不应引爆。
(10)电池间连接电压降:蓄电池按1小时率电流I1放电时,两只电池之间的连接电压降,在电池极柱根部测量△U≤0.01V。
(11)蓄电池在环境温度-15℃~+45℃条件下应能正常使用。
(12)在环境温度不超过30℃的情况下,浮充运行寿命≥10年。
(13)容量保存率:蓄电池静置90天后其容量保存率≥80%。

2  可靠性指标
2.1  交流配电设备在15年使用时间内,MTBF≥5×105h。
2.2  直流配电设备在15年使用时间内,MTBF≥1.0×106h。
2.3  高频开关整流设备在15年使用时间内,MTBF≥5×104h。
2.4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全浮充工作方式在10年使用时间内,MTBF≥3.5×105h。


1



--  作者:新月弯刀
--  发布时间:2007/8/5 8:59:15
--  
很好,有借鉴意义。
--  作者:新月弯刀
--  发布时间:2007/8/9 10:45:23
--  
希望继续补充完整。
--  作者:北方飞侠
--  发布时间:2007/8/16 11:24:58
--  
有电子版的最好啦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  作者:汉江
--  发布时间:2007/10/19 22:13:04
--  
非常不错一下学习
--  作者:QGNTL008
--  发布时间:2007/11/6 16:21:32
--  
支持一下
--  作者:冰火共舞
--  发布时间:2008/1/29 21:19:10
--  
hao 东西,支持下
--  作者:老鸦
--  发布时间:2008/5/31 20:28:01
--  
好东西,可以借鉴下~~
--  作者:郝郝
--  发布时间:2008/8/1 22:11:23
--  
非常需要。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