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信电源规范、规程和标准的建设
在原邮电部各司局的指导下,通信电源在50年的历史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编制和发布了有关电源设计、安装、维护、入网、设备制造方面一整套的规范、规程、标准和资料,对发展通信电源起到重要作用,以下介绍其中主要的几项。
(1)《通信局(站)电源系统总技术要求(暂行规定)》
该暂行规定是一个有关通信局(站)供电体制方面的法规性技术文件,是通信电源工程设计、设备引进、研制、生产、安装、维护与管理的技术依据。
该暂行规定是总结多年来通信电源科研和专业成果,引入重要新思路和新技术。如对直流基础电源提出-48V为正选的电源电压,而-24V、-60V为过渡时期暂留的电源电压。又如对供电系统,应提高交流供电系统的订靠性,合理减小蓄电池组容量的新思路。提出了电源系统可靠性指标和分散供电原则,电源和空调系统集中监控维护管理,以及进网电源设备系列和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该暂行规定于1995年7月正式发布,经过近4年的实施,现根据部科技司的安排,信息产业部邮电设计院正根据实施中间题加以修改提高,对暂缺部分进行补充,使其上升为一个正式规定。
(2)《通信电源设备安装设计规范》
该规范是电信枢纽、综合通信局、市话局、无线、有线通信局(站)等电源设备安装工程的设计有关标准,对建设通信局(站)市电、供电系统、设备配置等作了具体规定,是工程设计中必不可少的文件。
该规范于1997年6月25日发布,1997年9月1日正式施行。
(3)《通信电源维护规程》
该规程是为了适应电信大发展需要,保证通信质量和安全畅通,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对电源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保障系统稳定、可靠的运行和优质供电而制定的。
该规程规定了维护组织,维护工作的基本制度和各项电源设备的质量标准和维护等。
该规程于1994年12月9日发布,1995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此外我国已制订了一整套通信电源设备通信行业标准,如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直流—直流变换设备、逆变设备、配电设备和通信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等,并对这些设备的入网质量要求也制订了相应的规定。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50年来我国通信电源的发展出现了崭新的面貌,首先我国已开始用高频开关电源设备等新设备装备通信局(站),同时在设计、维护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在科研专业上也有长足进步,但是我们也要看到,目前尚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尤其在科研专业上与国外存在较大差距,仍是通信电源专业的一个薄弱环节,只有通过不懈努力,相信在21世纪初期有望使我国通信电源专业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