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DL-133 10-2000
一、 总则
本标准是依据《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运行管理规程》、《电力设备过电压保护设计技术规程》、《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华东电力系统通信站过电压保护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我省电力通信站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它适用于安徽省电力系统通信站的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各单位均须遵照执行。
二、 技术标准与措施
2.1接地与均压
2.1.1接地电阻越小过电压值越低,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应尽可能降低接地电阻,其要求如表所示。
序号
接地网名称
接地电阻(欧)
一般
高土壤电阻率
1调度通信综合楼 <1 <5
2通信站(塔) <5 <10
3独立避雷针 <10 <30
2.1.2独立的交换通信站接地电阻应同时满足上表和设备厂家提出的接地要求。
2.1.3调度通信综合楼内的通信站应与同一楼内的动力装置、建筑物避雷装置共用一个接地网。大楼及通信机房接地引下线可利用建筑物主体钢筋,钢筋自身上、下连接点应采用搭焊接,且其上端应与房顶避雷装置、下端应与接地网、中间应与各层均压网、环行接地母线焊接成电气上连通的笼式接地系统。
位于发电厂、变电(开关)站的通信站的接地网应至少用两根规格不小于40毫米×4毫米的镀锌扁钢与厂、站的接地网均压相连。
2.1.4接地体:
(1)接地体一般应采用镀锌钢材.其规格应根据最大故障电流来确定,一般应不小于如下数值:
角钢:50毫米×50毫米×5毫米
扁钢:40毫米×4毫米
圆钢直径:8毫米
钢管壁厚:3.5毫米
(2) 接地体埋深(指接地体上端)一般不小于0.7米。在寒冷地区,接地体宜埋设在冻土层以下,在水位较高的地区,接地体最好穿透到已知的水位上,以利用饱和区的水源。接地体之间所有的连接点均应进行搭焊接,焊接点(浇灌的混凝土中的除外)应进行防腐处理。
(3)对于土壤电阻率高的地区,当一般做法的接地电阻值难于满足要求时,可采取向外延伸接地体、改善土壤的传导性能、深埋电极以及外引等方式。
2.1.5通信机房建筑应有防直击雷的接地保护措施,在房顶上应敷设闭合均压网(带)并与接地网连接。房顶平面任一点到均压带的距离均不应大于5米。
2.1.6通信机房内,应围绕机房敷设环行接地母线。环行接地母线截面一般不应小于90平方毫米的铜排或120平方毫米的镀锌扁钢。在机房外,应围绕机房建筑敷设闭合环行接地体,环行接地体与机房底部均压网焊接成闭合环行接地网。机房环行接地母线及接地网和房顶闭合均压网(带)间,至少应用4条对称布置的连接线(或主钢筋)相连,相邻连接线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8米。
2.1.7机房内各种电缆的金属外皮、设备的金属外壳和框架、进风道、水管等不带电金属部
分、门窗等建筑物结构以及保护接地、工作接地等,应以最短距离与环行接地母线连接。采用螺栓连接的部位可用含银环氧树脂导电胶粘合。
2.1.8各类设备保护地线宜用多股铜导线,其截面应根据最大故障电流确定,一般为25-95平方毫米,导线屏蔽的接地线截面积应大于屏蔽层截面积的2倍。接地线的连接应确保电气接触良好,连接点进行防腐处理。
2.1.9金属管道引入室内前应水平直埋10米以上,埋深应大于0.6米,并在入口处接入地网。如不能埋入地中,至少应在金属管道室外部分沿长度均匀分布在两处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姆,在高土壤电阻率地区,每处接地电阻不宜大于30欧姆,但宜适当增加接地处数。
2.1.10微波塔上同轴馈线金属外皮的上端及下端应分别就近与铁塔连接,在机房入口处与接地体再接一次(同轴馈线超过60米时,应增加接地点),同轴馈线外导体的接地宜采用专用接地卡接地。室外馈线桥始末两端均应和接地网连接。微波塔上的障碍灯应采用太阳能航标灯。
2.1.11引入机房的电缆空线对,应在配线架上接地,以防引入的雷电在开路导线末端产生反击。
2.1.12微波塔接地网应由围绕塔基的闭合环行接地体与均压网组成。铁塔接地网与微波机房地网间至少要用2根规格不小于40毫米×4毫米的镀锌扁钢连接。
2.1.13电缆沟道、竖井内的金属支架至少应两点接地,接地点距离不应大于30米。
2.2. 屏蔽
2.2.1为减少外界雷电电磁干扰,通信机房及调度通信综合楼的建筑钢筋、金属地板构架等均应相互焊接,形成等电位法拉第笼。如设备对屏蔽有较高要求时,机房六面应敷设金属屏蔽网,屏蔽网应与机房环行接地母线均匀多点相连。
2.2.2架空电力线由站内终端杆引下后应更换为铠装屏蔽电缆,进入室内前应水平直埋10米以上,埋地深度应大于0.6米,铠装皮两端接地。非铠装屏蔽应穿镀锌铁管并水平直埋10米以上,铁管两端应接地。
2.2.3室外通信电缆宜采用屏蔽缆,屏蔽层两端应接地。对于既有铠带又有屏蔽层的电缆,在机房内应将铠带和屏蔽层同时接地,而在另一端只将屏蔽层接地。屏蔽电缆进入室内前应水平直埋10米以上,埋地深度应大于0.6米,非屏蔽电缆应穿镀锌铁管水平直地埋10米以上,铁管两端应接地。
2.2.4为了良好散流,埋入地下的铠装电缆的铠带中不应有护套麻包。
2.2.5机房内的电力电缆(线)、通信电缆(线)宜有金属外皮或金属屏蔽层,或敷设在金属管内,屏蔽层或金属管两端必须就近接地。
2.3.限幅
2.3.1通信电缆进入机房要首先接入保安配线架(箱)。配线架应装有抑制电缆线对横向、纵向过电压的限幅装置。
2.3.2配线架限幅装置应具有过压、过流保护功能。主要包括压敏电阻器、固体放电管、PTC等。对于微电子设备应采用性能优良的保安器件(响应速度快、通流容量大等)。音频线保护动作电压宜采用160V,其他数据线的保护动作电压则根据其扳子的承受能力而定。
2.3.3高压架空配电线路终端杆杆体金属部分应接地,如距主接地网较远可独立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30欧姆。杆上三相对地要分别装设氧化锌避雷器。
2.3.4配电变压器高、低压侧应在靠近变压器处装设避雷器。变压器在室内时,高压侧避雷器一般应装于户外,且离本体不得超过10米。机房配电屏或整流器入端三相对地亦装氧化锌避雷器(箱)。
2.3.5直流电源的“正极”在电源设备侧和通信设备侧均应接地,“负极”在电源机房侧和通信机房侧应接压敏电阻。
2.3.6各种避雷器件均应尽可能缩短引线,直接装于被保护的电(线)路点上。各种避雷器件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经专用仪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4.隔离
2.4.1不同地网之间(特别是距离不太远,但两地网连接困难时)的通信线宜采取防止高、低压电位反击的隔离措施。如光电隔离、变压器隔离等。
2.4.2在电力调度通信综合楼内,须另设接地网的特殊设备,其接地网与大楼主接地网之间可通过击穿保险器或放电器连接,以保证正常时隔离,雷击时均衡电位。
2.4.3微波塔和天线到周围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避免对建筑物发生闪络的要求,其距离应大于5米。
微波塔上处架设本站必须的通信装置外,不得架设或搭挂会构成雷击威胁的装置。
三、 运行维护
3.1.通信站过电压保护工作是通信站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过电压保护工作不力或存在重大隐患的通信站不能评为标准通信站。
3.2.各级通信站过电压保护主管部门在每年雷雨季节前应组织对所辖通信站的过电压保护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并认真填写检查结果登记表。检查结果登记表每年三月十五日前上报省调备案。
3.3.各通信站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宜每年测量一次。接地电阻测量方法应遵照部颁《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SDJ—79)附录6“接地电阻的测量方法”执行。运行中的通信站宜采用数字式接地电阻测量仪进行测量。
3.4.每年雷雨季节前应对运行中的过电压保护元器件进行一次检测,对于不符合技术指标的过电压保护元器件必须及时更换。
3.5.各级通信站过电压保护主管部门须配置过电压保护测试仪表(压敏电阻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表等)配置数量以满足所辖通信站的过电压保护工作需要为准。
3.6.每年雷雨季节期间,各通信站应加强外观巡视,发现异常应及时汇报处理。
四、过电压损失分析与统计
4.1.雷害分析
4.1.1设备遭受雷击或其他过电压侵害后应对损坏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调查分析内容主要包括:
(1)各种电气绝缘部分有无击穿闪络的痕迹,有无烧焦气味,设备元件的损坏部位,设备的电气参数变化情况。
(2)各种过电压保护元件损坏情况,参数变化情况。
(3) 安装了雷电测量装置的,应记录测量数据,计算出雷电流幅值。
(4) 了解雷害和过电压事故地点附近的情况,分析附近地质、地形和周围环境特点及当时的气象情况。
(5) 保留损坏部件,必要时对现场进行拍照或录象,做好各种记录。
4.1.2各级通信站过电压保护主管部门应根据上述调查情况,写出调查分析报告,上报省中调。有省中调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调查分析后得出结论,并提出整改措施。
4.2 .损害统计
4.2.1各级通信站过电压保护主管部门应根据本地情况建立各通信站所处地区的雷电活动档案,了解雷电活动规律、强度、雷击概率等。
4.2.2各通信站应了解站处地区的雷电活动情况,掌握设备损坏情况及入侵各通信站应了解站处地区的雷电活动情况,掌握设备损坏情况及入侵途径,做好损害统计,积累必要的资料为损害分析提供依据。
4.2.3各级通信站过电压保护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2月1日前,将所辖通信站过电压损害统计表上报省中调所。过电压损害统计表格由省调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