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通信电源设备的防雷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YD/T 944-1998
前 言
通信电源设备的防雷是个系统工程,必须从市电交流电力网超高压开始逐级采取措施。在对电力线入局前电力变压器的低压侧、电力网的配电系统、引入通信局(站)的电力电缆及其接地方式、通信局(站)本身的防雷、通信机房的屏蔽和防雷地线的设置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防雷电措施后,再按照本标准要求,对通信电源设备实施防雷措施,通信安全就可达到满意的效果。
通信电源设备的防雷等级应根据安装、使用环境确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邮电部电信科学研究规划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邮电部邮电工业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中贤 李崇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1998-01-19批准 1998-05-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与电力网相接的通信电源设备(包括通信局(站)内低压变配电设备、通信用交流稳压器、通信用交流配电设备、通信用交流不间断电源设备、通信用半导体整流设备和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设备等)有关防雷的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其它直接从户外引入的通信电源设备亦可参照使用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482-83 电子设备雷击试验方法
GB 7260-87 不间断电源设备
GB 10292-88 通信用半导体整流设备
YD/T 585-92 通信用配电设备
YD/T 731-94 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
JB/T 7620-1994 补偿式交流稳压器
IEC 1000-4-5-1995 电磁兼容性(EMC)第四部分:试验和测量技术第五章 冲击抗扰性试验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混合波发生器
能产生1.2/50μs开路电压波形、8/20μs短路电流波形的发生器称作组合冲击发生器(CWG)或混合波生器(IEC 1000-4-5-1995 6.1节)。
3.2 纵向试验
冲击电压施加在电子设备输入(出)端与地之间的试验。
3.3 耦合/去耦合网络
将能量从一个回路传送到另一个回路的电路为耦合网络;用于防止施加到被试设备上的冲击影响其它不被试验的装置、设备或系统的电路为去耦合网络。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通信用交流稳压器、通信用交流配电设备、通信用交流不间断电源(UPS)设备、通信用半导体整流设备和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应分别符合JB/T 7620, YD/T 585, GB 7260, GB 10292和YD/T 731的技术要求。
4.2 防雷电要求
4.2.1 防雷分级(按冲击电流分级)
通信电源设备的防雷分为1,2,3三级。
与户外低压电力线相连接的电源设备入口处应符合3级要求。
4.2.2 通信电源耐冲击能力
通信电源设备应能承受模拟冲击电压的波形为1.2/50μs,模拟冲击电流波形为8/20μs。
冲击电流波幅值:1级≥3kA
2级≥10kA
3级≥20kA
4.2.3 防雷地线
在电源设备内部防雷地线应和机壳就近连接。
5 试验方法
5.1 基本要求的试验
通信用交流稳压器,通信用交流配电设备,通信用交流不间断电源(UPS)设备、通信用半导体整流设备和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基本要求的试验分别按JB/T 7620,YD/T 585, GB 7260,GB 10292和YD/T 731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满足附录A要求的设备可进行防雷特性的试验。
5.2 冲击电压与冲击电流峰值
5.2.1 单相输入电源设备的纵向冲击试验
a)单相输入电源设备纵向冲击试验接线图如图1所示,图中R为阻性额定负载。
b)进行冲击试验时,被测样品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c)冲击试验波形的极性采用正极性、负极性各重复试验5次,每次间隔不少于1min。
d)混合波形发生器的冲击电流幅值按设备所属级别进行。
e)冲击试验后,被试验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5.2.2 三相输入的电源设备的纵向冲击试验
a)三相输入的电源设备的纵向冲击试验接线图如图2所示;图中R为阻性额定负载。
b)其它试验过程同5.2.1条中b,c,d,e条。雷、通信机房的屏蔽和防雷地线的设置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防雷电措施后,再按照本标准要求,对通信电源设备实施防雷措施,通信安全就可达到满意的效果。
通信电源设备的防雷等级应根据安装、使用环境确定。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邮电部电信科学研究规划院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邮电部邮电工业标准化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段中贤 李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