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张元金
2005年中,IPTV业务受到的关注最多,但从各方面传来的消息却并不都是积极的。首先是广电部门,尤其是不少地方广电部门,对IPTV业务持有不同看法;其次,决定IPTV业务能否成功的用户的意见一直没有得到重视,也很少看到相关报道;另外,从技术层面上看,IPTV对现有承载网和终端等存在诸多挑战。因此,IPTV业务下一步发展态势尚难预料。本文对影响IPTV业务推进的一些关键因素进行分析。
IPTV是电信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之一,但其产业化仍然有很长的一段路程要走。现阶段业界对于IPTV的定义、技术标准存在多样的概念,这主要是由于IPTV是一个新的产业,它的模式和结构尚处于探索阶段,大多数的系统尚处于测试和试验过程中;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不同的企业出于自身立场的考虑,有意无意地偏重了IPTV的某一方面,而忽视了另一方面。对于业界来说,根据市场需求,积极推进行业标准的研究和制订乃是当务之急。
IPTV从20世纪90年代面世以来,由于其外部条件不成熟,在很长时间里都处于小规模发展阶段。但现在随着全球宽带产业链的形成以及DSL技术的不断推广,IPTV已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
有利因素
IPTV业务的突出特点是它的交互性和实时性,人们可以通过IPTV业务自由选择和订制宽带视频内容和电视节目,彻底改变了传统电视的被动收看模式,真正实现了无论何时何地“按需收看”的交互网络电视功能。IPTV通过宽带IP网络传送电视节目仍然可以保持甚至优于传统电视的图像和声音质量;提供在不同频道之间快速切换;并且终端是以电视机为主,保持了传统电视后仰式观看习惯。
IPTV具有以下明显的优势。
(1)技术体系简单,交互性好。IPTV业务的开展主要基于宽带IP网,IP网络的特性是点对点交互。
(2)借助互联网信息资源优势,图文信息来源丰富。
(3)得益于MPEG-4、H.264等视频压缩技术的发展,视频编码效率大大提高,现有带宽条件下的视频质量迅速提升,有效节省了网络带宽。
(4)潜在用户数量庞大。与传统电视技术相比,IPTV是新的技术,它可以通过宽带网络实现音视频传送,并且能够人机互动。IPTV与Internet视频不同,它更强调TV终端,这一点是对传统文化消费习惯的继承。在这种继承的背后,是数亿个家庭的庞大用户基础和业余娱乐第一选择的消费心理和消费习惯。因此,IPTV业务有潜能成为一个电信基础业务,被广大消费者所接受。目前我国电视用户数量超过3亿,如果将电视转化为网络终端,即使只有20%的电视转化成功,也有6000万的数量,无疑会对电信运营商带来十分巨大的利润。
各界正在努力地为IPTV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比如一些电信运营商与芯片厂商、设备厂商、终端厂商甚至内容运营商和内容提供商等在内的多方面联合,开展相关企业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技术进步带来的巨大性能改进使得涉及IPTV的基本技术层面已经不存在重大障碍,系统、设备和终端价格的迅速下降使建设成本大幅度下降。从用户的业务消费需求看,正经历着一个重要的转型,即媒体和娱乐需求开始持续上升,这种趋势为IPTV业务的诞生和发展创造了强劲的原动力。此外,由于话音业务收入的持续下降,电信设备制造商和运营商都在寻找新的增长点,IPTV的出现为他们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激发了很大的积极性。
不利因素
政策层面
政策的不确定性始终是影响IPTV发展的首要因素。IPTV涉及广电、电信和互联网3大领域,信息产业部和广电总局都可以制定政策对IPTV业务发展中的不同部分进行管理,到底由谁来主导IPTV业务的宏观发展政策,始终是一个争论的话题。这对于监管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一个挑战。
尽管三网融合是世界性的大趋势,而且现实中广电部门利用数字电视名义,结合电缆调制解调器和机顶盒功能后已经开始提供Triple Play业务,但是作为宏观政策层面的抉择,我国的体制改革尚未深化到这一步,电信和广电分业经营的基本政策没有变化,二元分治的格局还可能继续。虽然目前广电总局拥有对IPTV牌照的审批权,但由于电信和广电分别从属于不同的行业管理部门,行业之间的政策如何影响业务发展,短期内还无法明晰。此外,国家监管机构对内容的严格监管一直没有放松。这些宏观政策环境的限制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IPTV的发展。
市场层面
IPTV在国外按内容收费就可以赢利,而由于国情的差异,国内无法照搬国外的成熟经验。吸引用户的内容、适合的资费和灵活的营销模式是建立IPTV适宜市场模式的3大关键因素。显然,在我国,IPTV业务目前还缺乏适宜的市场模式
国内目前已有1亿多的有线电视用户,要吸引用户使用IPTV业务就得提供比普通电视和有线电视更有价值的节目。但是目前为IPTV提供内容的恰恰是对IPTV业务犹豫不决的广电部门,这就很难保证IPTV的内容和质量对用户有足够的吸引力。要解决这一问题,关键在于运营商要和具有丰富内容源的部门广泛合作,并增加节目的可参与性。
中国的电视观众已经习惯于免费观看节目。国内有线电视的价格大体保持在每月20元左右,数字电视的使用费也低于IPTV。对提供IPTV业务的运营商而言,面临着“两难”:过低的使用费将无法支撑该业务的良性发展,而过高的使用费将使用户流向有线电视和数字电视。还有一点,在网络建设中,机顶盒是目前最大的一笔开销,如果运营商采用免费赠送机顶盒的方式将很难长期承担相关成本,但向用户收取设备费就会大大提高业务的进入门槛。因此,运营商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价格问题,将制约IPTV的普及。
在商务模式方面,IPTV目前采用的是“最低使用费+收费电视+增值业务”的单一模式,但这种方式并没有形成不同用户之间的差异。实际上,IPTV业务并不仅仅是播放电视,还可以加入更多的宽带增值业务,其面对的用户将涵盖社会的不同层面。通常,信息服务都是通过80%的用户来保持产业的基本收入,而在20%的用户身上获得产业发展的利润,这一点对于IPTV业务同样也不例外。如何针对不同的用户群体提供不同的服务模式,是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
技术层面
从国内运营商已经进行的工作来看,技术环境确实有了明显的改进,但还不能很好地解决大规模商用网络的灵活部署以及所有厂家的设备或编码的无隙互通等问题,各地建设的网络平台技术标准不一样,使得设备与终端厂商不得不提供多个解决方案和终端产品。这大大提高了运营商建网成本和设备制造商的研发和生产成本。因此,标准已经成为IPTV目前健康成长的最大烦恼,而且随着IPTV业务的不断发展,标准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IPTV涉及多种不同技术体制的不同技术,涉及范围十分广泛,相关的标准化组织至少有国际电联视频编码专家组(ITU VCEG)、国际标准组织运动图像专家组(ISO/IEC MPEG)、互联网流媒体联盟(ISMA)、数字音/视频联盟(DAVIC)、交互式电视联盟(ITV)、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ETF)、先进音/视频标准组(AVS)、电视标准论坛(TV Anytime)、美国电影电视工程师协会(SMPTE)、中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委员会等,但却没有一家能系统地全面覆盖这一领域,因此形成了空前复杂的局面,不利于大规模互操作和推广。
此外,从节目源内容存储分发、业务承载网技术、编解码技术、安全加密技术的角度看,也存在诸多挑战。
首先是节目源存储容量和结构的扩展性挑战。内容存储技术是IPTV的关键技术,目前运营商大多利用现有的本地存储设备来满足IPTV业务的需要,但是业务内容的快速增长正在迅速消耗掉这些资源。由于存储设备成本在整个IPTV系统投资中占据相当大的比重,必须通过建立分布式存储网络解决这一问题,但目前业界还没有成熟的解决方案提出。
同时IPTV所需要的容量是现有宽带接入容量的几倍到几十倍,大规模开放IPTV业务对于现有网络的容量和结构都将形成很大的挑战。网络组播能力也是一个挑战,现有城域网上的交换机、路由器和DSLAM的组播能力参差不齐,难以实现全程全网的组播能力。
其次是来自业务承载网的挑战。当采用新的编码技术如MPEG4或H.264时,在1~2Mbit/s带宽下可获得DVD效果。为满足IPTV业务的要求,用户接入带宽至少要达到2~3Mbit/s。目前ADSL通常提供512kbit/s~2Mbit/s的接入速率,虽然理论上能够达到8Mbit/s的下行速率,但在实际环境中要受到线路、距离等许多因素的制约。然而,宽带网络的改造需要巨额成本,期望尚未从网络电视经营中寻找到具体盈利模式的网络运营商短期内完成网络改造无疑是天方夜谭。
其三是视频编解码技术提出的挑战。目前用于IPTV技术的编码标准主要有MPEG-2、MPEG-4、H.264、VC-1、AVS,而标准成熟又有大量芯片厂家支持的编码只有MPEG-2和MPEG-4,H.264和VC-1只有少量芯片厂家支持,AVS标准则尚无芯片厂家支持。
IPTV面临着编码标准的问题,而编码又直接关系到解码,解码又会影响到机顶盒。之所以没有厂家大规模生产IP机顶盒,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没有确定的标准支持。MPEG-4是目前被广泛采用的编码标准,但是MPEG-4的解码器在各厂家之间并不兼容,每个厂家都分别拥有“私有定义”。目前每个厂家仅关注于各自的小市场,而不是通过共同的努力去做大市场,这成为IPTV产业化面临的一大障碍。工业化基础不好,统一标准的缺失,决定了MPEG-4有限的市场空间。随着ISO与ITU两个视频编码工作组的合并,H.264成为一个共同的新标准。与以往不同,H.264是一个统一的标准,对于解码兼容性有着明确的规定,而且在1Mbit/s速率下就可以达到DVD画质,性能非常优越,但支持H.264的芯片目前仍不多。
编码标准的选择除了技术因素之外,还需要考虑到专利费用的问题。与过去相比,MPEG-LA虽然降低了解码器的专利费,但现在又开始增收编码器的专利费。如果视频节目运营商提供采用MPEG-4或者H.264、AVC标准的视频节目,则还需要支付加盟费,即MPEG-LA将根据节目、订户和本地发射台数等参数来向运营商收费,每个运营商每年350万美元封顶。除此之外,终端用户也需要向MPEG-LA交纳每个节目0.04美元的费用,这笔费用将由运营商代收,打入收费成本,最终转嫁到用户身上。与此相比,国内的AVS标准的专利费用则显得相当低廉。
还有一大挑战是业务的安全性特别是内容的安全性保障。IPTV业务的安全性包括从网络到终端、从业务平台到内容的各个层面。数字版权管理是从根本上保护音、视频内容,要求必须通过授权才能访问。数字版权管理对视频内容进行加密,并通过IPTV平台进行发布。用户接收到节目后,不能直接解码收看,必须由数字版权管理系统进行授权后,才能进行解密和解码。数字版权管理的标准涉及授权语言标准、加密标准、密钥管理标准和架构等,目前还没有形成适合运营商采用的统一标准。IPTV业务最能够吸引客户的地方就在于内容,但内容的匮乏一直是一个棘手问题。IPTV的内容主要有3个来源:广电、互联网和内容提供商。宽带内容的匮乏使电信运营商非常渴望与手里掌握着海量内容的广电行业进行合作,但是政策却成了一道难以逾越的屏障。从广电取得足够的IPTV内容,目前在我国具体实施起来有些困难,这依赖于政策的进一步开放。
推进IPTV业务荆棘满途
对上述情况进行分析汇总,不难看出,我国推进IPTV业务确实是荆棘满途。
赢利模式。目前IPTV与数字电视之间存在利益冲突,而互联网的免费运营模式也对IPTV带来冲击,谁会为IPTV买单?此外,免费的电视节目、廉价的盗版光盘、大容量的BT下载,吞噬了大量的IPTV消费需求,试想谁还会每月拿出一笔费用去购买不急需甚至免费就可以得到的东西?相反,国外大部分电视节目都收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为IPTV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关于IPTV的赢利,还有一个问题就是IPTV的投资回收期难以预料。
标准之争。目前MPEG-4、H.264都是国外标准,各有优劣,难分上下;AVS虽属于国内标准,但尚不成熟,在国家鼓励自主创新的宏观背景下,国家给予政策支持应该在预料之中,但与3G的标准之争有异曲同工之妙。IPTV虽然不会成为下一个3G(上海文广已经获得牌照),但命运有共同之处。
监管困惑。广电部门和电信部门的利益分歧如何解决?继泉州IPTV被叫停后,浙江广电又全省封杀IPTV,IPTV该何去何从?监管合一的可能性有多大?
业务稳定性。IP网的特性决定了其承载电视信号先天不足——带宽争用、拥塞,很难提供电视级的实时化、无抖动、无中断的节目。
此外还面临着用户习惯、运营与网络升级成本、内容匮乏等障碍。基于此,我们可以理性地分析一下IPTV。事实上,运营商对IPTV的青睐源于对互联网包月制收费模式的无奈,以及想打破受电脑终端数量的限制,努力寻求增加收入的途径。殊不知,从根本上讲,终端并非影响宽带发展的瓶颈,终端替代仅仅是运营商的一厢情愿,而互联网内容的匮乏才是制约宽带业务发展的瓶颈所在。IPTV之于宽带,真正的意义在于丰富互联网应用内容,在于帮助运营商发展并锁定宽带用户,应该说IPTV在未来的宽带业务发展中不可或缺。但是,IPTV将引发电信宽带和有线宽带的竞争,而电信和广电的竞争最终亦将集中于宽带,竞争焦点无疑会聚集在资费上,这必然会引发市场格局的混乱,最终将导致两败俱伤。
因此,就电信与广电的关系而言,目前只有合作才是惟一可以双赢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