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网通信世界-中国电力通信网讯 记者从广电总局获悉,12月4日,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电局,总局直属有关单位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发布<广播电视传输电缆、光缆损坏损失计算标准>的通知》,通知说,由国家广电总局规划财务司组织,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编写的《广播电视传输电缆、光缆损坏损失计算标准》已经通过审查,现批准为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建设行业标准,予以发布。该项标准编号为GY5079-2008,于二○○九年二月一日起实施。
《广播电视传输电缆、光缆损坏损失计算标准》的管理、解释和发行工作由国家广电总局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中心负责。联系电话(传真):(010)6802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