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网通信世界-中国电力通信网讯:11月23日,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文件,对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用于贸易结算授权的请示》予以批复,标志着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在全国率先正式获得以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作为贸易结算依据的政府授权。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2012〕133号文件,确认了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在架构设计、软硬件安全措施、通信信道模式、传输数据硬件加密方式等方面满足贸易结算所需的准确性、及时性、安全性和可靠性要求,采集数据的准确率能够达到100%,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所抄电表数据可用于电能计量贸易结算。
作为供电营销计量、抄表、收费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吉林省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和智能电表推广工作自2009年起开始。目前全省智能电能表已覆盖三相低压客户7万户,单相低压客户335万户,累计完成接入采集系统328万户,全省采集数据自动应用率已达98%以上。
今年6月,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在与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充分沟通基础上,向专家组介绍了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建设方案、运行原理和自动抄表的技术实现手段,并通过现场演示、随机取样等方式向专家组证明了系统的可靠性和准确性。11月14日,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用于贸易结算正式通过吉林省技术监督局技术论证,为最终取得政府授权提供了必要依据。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获得政府对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作为贸易结算依据的正式授权,使系统采集的数据在电费结算中具备了完全的法律效力,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实用性得到提升。同时,电费抄收、发行环节的远程化、自动化发展趋势得到政府和社会认可,也为未来智能电网的建设和深化应用打下了基础。
据悉,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还将继续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进一步开发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在智能小区建设、电网信息交互、居民用电指导和促进社会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功能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