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按)4月3日,信息产业部称,我国《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术语》等25项电子行业标准正式对外发布。
该25项行业标准均为推荐性标准,分为术语及试验方法、接口、机顶盒、机卡分离和显示器五个方面,其中显示器标准清晰度指标的《数字电视液晶背投影显示器通用规范》等6项标准给予过渡期,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其余标准自颁布之日正式实施。
由于目前显像管、聚焦等原因,绝大多数所谓的“高清”电视都没有达到国家高清晰显示器的标准,数字电视机标准明确细化规定了“高清”数字电视机显示屏幕长与宽的比例、图像屏幕清晰度等指标。业内人士均表示,此次《数字电视接收设备术语》等25项标准的出来,将极大地规范了数字电视行业市场,使得市场上那些“鱼目混珠”的高清电视彻底无处藏身,从而可以有效地避免消费者由于被蒙蔽而带来的损失。
附件:批准发布的电子行业标准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