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份起,江苏电网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始按公司确定的基本薪金发放工资。7月14日,华电集团召开员工大会,要求各级单位“规范本部员工的收入分配制度”。而国家电网公司已在内部会议上要求,“各单位2006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水平控制在2005年发放水平之内,一律不得在工资总额以外发放工资性收入”。
垄断行业的收入过高,一直为全社会所诟病,而电力系统无疑首当其冲,早在2005年审计署审计时,就已经给电力行业贴上了“系统工资增长过快,没有统一的分配制度”的标签。所以,正如媒体报道中所说,这次“减薪风暴”,是风口浪尖的电力系统为了缓解压力的一次自选动作。
不过,电力系统自身开展的“减薪风暴”要真正地取信于全社会,不会流于形式或者是在减薪后引发反弹,就必须要痛下决心,我在这里也想给电力系统提几条建议;
第一,要将本系统员工的工资等收入实行“阳光工程”。
第二,减薪的政策出台要吸纳各方的人员参与。希望电力总公司以及下属的各级单位在出台减薪政策与标准时,应当邀请消费者、专家以及相关行政监管部门的人员共同参加,进行公开听证,共同参加决策。这种减薪政策的出台才会更具有公信力。
第三,要制定严格的处罚措施和通畅的举报渠道。往往一项政策制定后,实施起来并不理想,其原因就在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以,必须对敢于违反政策的人进行严厉的纪律甚至法律处罚。此外,举报的渠道也必须畅通,要让公众和职工敢于举报,消除他们举报的后顾之忧。
第四,是要理顺内部的收入分配关系,要体现按劳动和贡献进行收入分配的原则。
第五,减薪后所节省下来的经费,应当回馈于社会。人们期待垄断企业减薪,并非完全为减薪而减薪,而是希望消除高收入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如果电力系统减薪后,节省的经费完全由自身留下,而高收费和不合理收费仍然不减,那么减薪的真正目的就不可能实现。所以,电力部门减薪后,应当适当减少一些收费,多多投入于公益事业,这样才是真正取信于民,取信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