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小区难是运营商在光纤入户改造中遇到的一大难题,物业公司动辄索要高额的“入场费”令运营商很头疼却无破解良方。长远来看,通信运营商若继续迫于竞争压力屈从于物业公司,进一步拉低电信全行业的利润率,将使通信运营商积累宽带发展基金更加困难,不利于全行业和社会信息化水平的发展,并且,运营商支付给物业公司的入场费最终还是由客户来承担,相当于客户为自己所拥有产权的公共设施额外支付了费用。
面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北京市近日发布的《意见》可谓众望所归。不过,笔者认为,根治光纤宽带入户难题,一方面需要住建委、国资委、工信部等管理部门联手治理,另一方面则需要有始有终,把规章制度真正落实到实处。
对于住建委,应该彻底规范物业公司行为,严格禁止物业公司拿公共设施谋取私利,特别是收取入场费后签订排他协议破坏客户自由选择权的行为。物业公司应该通过给业主提供服务来获取佣金,而非拿业主的权益去要挟电信服务公司来获取不法利益。
对于工信部,应该用监管手段促使基础电信设施共建共享的稳步推进,将通信运营商的基站、铁塔等资源的共建共享进一步延展到管井、驻地网等资源的共建共享。同时,鼓励理性竞争,严防以驻地网资源为条件的新型垄断现象出现。
对于国资委等管理部门,应该以运营商的业绩考核为抓手,发挥考核目标的导向作用,不是一味的要求业绩和利润,而是立足于积极推动整个电信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一方面需要明令禁止乱建乱投资,以避免国有资产浪费,另一方面要加大内部审计力度,避免出现恶性竞争,甚至是“花国家的钱不心疼”的现象出现。
事实上,根治这个问题还需要运营商的自律。物业公司是为了谋利,而让物业公司有这种谋利意识,并行谋利之实的正是通信运营商本身。如近期广东某运营商就公布了与地产商及物业公司等的合作模式,合作方最高可分得收益的75%,这无疑是在鼓励地产商和物业公司借助自身的特殊地位参与通信运营商的非理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