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专家林涛日前指出,中国电信业改革的直接目标是形成有效竞争的市场格局。而所谓有效竞争,只是界于垄断和完全竞争之间的一种市场形态,与寡头垄断比较接近。中国在以后的电信改革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是,市场不可能容纳太多的运营商同时保持高效率运营,一定要防止出现过度竞争的局面。。 林涛通过分析美国电信监管政策走向后认为,美国电信市场在过去几年中的确存在过度竞争现象。经过这几次并购之后,美国比较大的本地电话运营商和移动运营商分别都在三四家。为了扶持长话运营商,在1996年新电信法中,FCC正式规定长途业务运营商可进入本地电信业务市场,就是希望弥补当初政策的缺陷。美国电信市场近一段时间发生的并购,意味着电信监管部门和司法部承认“长市分离”竞争模式的失败。
专家指出,并购对中国电信业的启示是,有效竞争并不是过度竞争,可以从美国这两次并购的事实来看,当初中国电信业没有进行“长市分离”是一个正确的决策。本地电话服务的规模经济性决定了本地新进入者最有可能通过低价格策略占领市场,这样,很有可能导致恶性价格战,将本地电话拖入泥潭。如果没有监管政策的干预,市场最终会淘汰一家运营商,最后依然只剩下一家运营商。
03年以来,“泰龙模式”一段时间曾被认为是本地引入竞争的好办法,事实证明是行不通的。同样,监管机构希望通过“非绑定网络元素”,使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以及中国铁通在本地开展同质竞争的思路也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但是,一个自然的问题是,如果同一企业同时运营本地和长途,本地电话的垄断会不会导致低效率,或者通过交叉补贴打击长话市场?应该说,监管机构可以通过价格上限管制或者通过财务分离等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其加以控制,但由于监管机构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监管机构无法完全杜绝交叉补贴现象。
电信产业的范围经济特征不仅表现在长话和市话的经营上,还表现在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的经营上。只有实行全业务经营,才能最有效地提供各种电信服务。特别是在全业务竞争下,监管机构不用担心交叉补贴问题。目前,全球收入排名前列的电信运营商基本上是全业务运营商,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电信业引入竞争的“英国模式”比“美国模式”更加科学。监管机构应该充分认识到这种趋势,进一步放松对全业务经营的管制。
林涛建议,当前要以3G牌照发放为契机,让各个运营商之间形成真正的全业务竞争,这一方面是对用户提供综合信息服务的要求,一方面是中国电信企业应对电信全球竞争的必然选择,电信、计算机和有线电视三网合一也是范围经济性的综合体现,这也是全球发展趋势。但就中国现实而言,加快全业务经营是遵从经济规律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