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新版草案中,对于通信和广电业务的相互进入进行了明确规定,前提是双方要拿到相应的业务许可证。这可以看作是自1999年以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75号文件,明文规定禁止两大行业相互渗透的首次“坚冰松动”。
据了解,在新的《电信法》草案中不再硬性规定禁止互进入,但是要求进入方要得到相应的业务许可证。
这意味着,将来消费者有可能通过有线电视线路来打电话。不过信产部电信研究院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博士表示,现有草案并没有具体的规定,所以缺乏可操作性;但他也认为,作为一部行业法律,《电信法》不可能对具体操作进行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