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最近召开的2005“短信在中国”高峰论坛上,信产部电信管理局质量与服务监督处副处长沈泳涛透露,我国首部短信法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在近期正式出台。该《规定》从法规角度上进一步规定了SP经营行为准则,也规定短信用户使用短信的行为准则,对于利用手机短信息传播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去年4月,信产部曾出台《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资费不透明、未订制短信息却被收费、退订难等问题提出专门的应对举措。但只有依法打击才能治本,现行相应的法律制度显然不够完善,急需立法规范短信市场。
据称,信产部电信管理局近期已经酝酿了一个关于收回提供短信服务的SP代码进行重新分配的草案,以实现移动、联通、电信、网通四网的SP代码“四网合一”,该草案旨在“方便管理与监管”。
要给短信扫黄了。但是,从目前的情形来看,手机短信中存在的问题显然并非只有“黄毒”一种,短信诈骗、垃圾广告等内容已经超过“黄毒”成为手机一族的烦恼。如果出台的这部法律仅仅是对“短信黄毒”下药的话,那就可能显得有些本末倒置了。
显然,手机短信之“毒”并不在此。真正应该引起监管部门重视的是,一些网站或者SP(手机短信息运营商)业务推出的所谓订制短信、采取群发的恶性短信。很多短信的传播往往最无都是由一两家网站发起之后,才通过手机传播的,而不论是SP厂商推出的短信群发,还是网站等机构推行的短信订制业务,其背后都是以利益为衔接的。
在互联网上,几乎任何一个网站都有相应的短信订制等SP业务,短信内容或者话题往往涉及两性话题、私密笑话或者一些短信动画、手机屏保之类,而这些往往会成为手机“黄毒”的主要载体和主传播渠道。应该说,手机短信“黄毒”的始作俑者仍是网站,是短信背后的SP。
曾几何时,短信的巨大商机和超额利润令SP们趋之若鹜,使得短信市场如日中天。2002年国内短信超过900亿条,比2001年增长5倍多。2004年短信移动量达到2千亿条,比2003年增长58.4%,现在全国各类短信、彩信,彩铃每天几千万条。短信甚至一度上升为电信运营商的主营业务,比如2004年在中国移动和联通增值业务收入中,短信业务收入占一半以上。正是迅猛发展的短信市场才埋下了SP们惨烈经营的祸根。短信作为电信增值业务,并没有让所有SP们都活得有滋有味,相反一些SP们活得特艰难。最近信产部电信研究院咨询中心崔纪平教授就透露“目前SP的运营情况是,51%的企业赢利,44%的企业亏损,另外5%处于赢亏平衡状态”。为了分食短信市场,也为了生存之需,一些SP们就绞尽脑汁地进行了种种经营策略创新,试图从消费们那里获得增值,诸如为消费者所诟病的“黄段子”、黑短信(未经许可强制订阅、欺骗类短信等)之类“增值服务”应运而生,虽然去年4月信产部曾出台《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加以规范,但因威力不够难令SP们望而却步,这次运用法律武器规范短信市场,该让那些歪道的SP或SP的歪道收手了吧!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周光斌提醒道,“道高一尺,魔高一长”,新技术的扩散往往使政策的效力大打折扣。而法律的执行最终也要落实到运营商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在技术水平不足和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立法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 总之从全行业角度,从企业角度,从用户的角度企业的诚信服务、诚信经营,都是力求之本,生存之道、发展之源,希望广大SP真正拿出自己举措来,踏踏实实为用户着想,用诚信服务赢得市场信赖和青睐。